来信人 |
girs | ||
来信主题 |
扶贫需要的条件 | ||
信件编号 |
XF000046 | 信件公开 |
是 否 |
受文单位 |
翔凤镇 | 来信时间 |
2017-11-30 11:17:51 |
来信类型 |
咨询 | 办理状态 |
已办理 |
来信内容 |
扶贫对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村里的扶贫户都是通过审批的吗?建议扶贫户的复合条件透明化,做到公平公正!百姓网上有很多老百姓的心声,请各位领导关注一下,谢谢! |
回文单位 |
翔凤镇 |
办理时间 |
2017-12-04 14:46:27 |
处理结果 |
关于 扶贫需要的条件 的回复 尊敬的girs网友: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镇扶贫开发办回复如下: 1、国家基准贫困线为2017年3255元。 2、贫困户进贫条件。1)是居住在危房、土胚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不适合生存的农户;2)是因子女上学返贫的农户;3)是家庭成员长期患开支较大的慢性病、大病的农户;4)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因身体不适、年龄偏大等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生产生活条件长期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户;5)是低保户、五保户和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孤寡孤独农户、单亲家庭;6)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只有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家属;7)是因病、因残、因灾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甚至致贫的农户,按程序纳为建档立卡对象。 3、认定的程序。入户宣传——农户申请——入户调查(填写贫困户登记表)——村民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对村批复,对县报告)——县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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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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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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