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
blondline | ||
来信主题 |
对建筑二巷21号住宅老屋返修违建问题的申诉 | ||
信件编号 |
XZX000310 | 信件公开 |
是 否 |
受文单位 |
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19-05-16 11:54:00 |
来信类型 |
申诉 | 办理状态 |
已办理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来凤县人民政府李伟县长:
我叫汤俊,身份证号:422827198606150012,家庭地址是来凤县翔凤镇民主路37号,家中父母在外地经商。 现在向您申诉以下问题,请您在百忙之中了解相关情况并加以回复并解决相关问题: 我家在现城管局后面,原房管会宿舍三楼有一套房子,因为父母在外经商就空置了。 2019年4月初,经邻居告知说隔壁施永超家正在进行老屋翻修,已经修到2层,层高已达到我家阳台高度,最窄处距离我家阳台只有差不多80cm,严重影响了我家的住房安全。该房管会楼房采光就只有一面,且正对施永超家,现在一层、二层住户基本没有自然采光,白天都需要开灯照明,一层住户现在是两位7-80岁左右的老人居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起居生活和身心健康。 我了解情况确实如邻居告知一样,考虑到这套房子也是以后两老用以养老之用,就多次并主动与施永超家人沟通,但始终也不能达成一致,只能求助与政府相关部门。 住建局、规划局、两违办等部门也多次上门咨询,了解到施永超没有相关翻修手续属于两违建筑,其家庭状况也确实不好,残疾人加上都是低保户,但难道就因为是弱势群体,就能枉顾法律,不依法办事么。 期盼李伟县长看到后,了解相关情况,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敬请回复为盼! 申诉人:汤俊 2019年5月16日 |
回文单位 |
政府办 |
办理时间 |
2019-06-06 10:46:00 |
处理结果 |
关于 对建筑二巷21号住宅老屋返修违建问题的申诉 的回复 尊敬的blondline网友: 尊敬的汤俊先生: 关于您反应的“对建筑二巷21号住宅老屋返修违建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9年5月23日收到关于“对建筑二巷21号住宅老屋返修违建问题申诉”网络问政,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取证调查,及多方询问核实,施永超返修危房已办理建设用地许可和规划用地许可,目前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土地出让金,已责令其停工。 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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