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llx_zcl

来信主题

关于新办理网吧证件的问题

信件编号

WTJ000037

信件公开

是    

受文单位

文旅局

来信时间

2013-12-22 00:02:52

来信类型

咨询

办理状态

已办理

来信内容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 记者5日从文化部获悉,根据文化部和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可根据地区和城乡差异,在确保场所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前提下,分别设立网吧台数标准,依法开展单体网吧审批。

我们看见这个消息了,就想咨询一下是不是可以依法办理网吧证件的办理


回文单位

文体局

办理时间

2013-12-24 16:47:29

处理结果

关于 关于新办理网吧证件的问题 的回复
尊敬的llx_zcl网友:

 

“关于新办网吧证件问题”的回复
网友llx_zcl: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化产业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记者5日从文化部获悉,根据文化部和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一事。据我局咨询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网查询,文件是“公安部 工信部 文化部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网吧整治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3]2042)”,内容主要是治理无证经营网吧的行为,主要表述是“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照经营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力求在适当放宽总量,改进网吧区域布局和准入政策的同时,加大对无照经营网吧的执法力度,建立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对网吧新办表述是“改进网吧市场准入政策”。
自即日起,文化行政部门现有准入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总结近年来网吧市场管理的经验和问题,深入研究网吧市场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改进网吧市场准入政策。
(一)适时调整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
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及时调整和公布本地区网吧总量与布局规划。特别要做好农村地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网吧市场的布局规划,发挥网吧在缩小城乡信息化差距、解决流动人口和低收入群体文化休闲娱乐需求方面的作用。总量和布局规划不再报文化部备案。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网吧消防安全和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职责,开展网吧安全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指导新开办的网吧依法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二)合理确定网吧市场准入标准
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可根据地区和城乡差异,在确保场所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前提下,分别设立网吧台数标准,依法开展单体网吧审批,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无照经营网吧会同有关部门在2013年11月底前进行合理消化。同时,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完善措施,指导加强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跟踪管理,做好网吧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许可工作,其中对变更经营地址的,按新设立场所的标准和条件审批;对场所进行改建、扩建的,可以简化审核程序;对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二、为贯彻落实《公安部 工信部 文化部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网吧整治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3]2042)》和《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公安部 工信部 文化部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网吧整治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3]2042)>》(鄂公通[2013]98号)文件精神,恩施州公安局、恩施州文化体育局、恩施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无照经营网吧整治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公安文[2013]166号),文件精神主要有四个方面,即:一是全力做好无证经营网吧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二是依法开展单体网吧审批工作;三是加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网吧力度;四是深化网吧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关于“我们看见这个消息,就想咨询一下是不是可以依法办理网吧证件的办理”一事。现将“恩施州公安文[2013]166号”文件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关于开展无照经营网吧整治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公安文[2013]166号)第二条“依法开展单体网吧审批工作”
(一)“单体网吧准入条件”:
1、网吧市场总量和布局规划(2013.12—2016.12)
    全州计划新增84家,具体是:恩施市区可设立6家,其余各县市城区可设立4家;全州农村乡镇人口5万人(含)以上可设立2家,人口不足5万人的可设立1家。
2、准入条件
(1)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设立的规定。
(2)网吧台数和面积要求:根据网吧场所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规定,恩施市城区每间网吧不得少于150台,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余各县市城区每间网吧台数不得少于100台,使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乡镇每间网吧台数不得少于50台,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注: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3)需安装公安部门和文化部门监控的相关设备。
     3、新增网吧数量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无证照网吧和网吧连锁企业。
     4、网吧变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要按上述新设立场所的标准和条件审批;对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5、加强审批监督。州直相关部门对各县市网吧的审批进行监督,各县市文体局将审批申报材料报州文体局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县市文体局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要求,经请示州文体局,州局明确界定为:“各县市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增加台数;乡镇已达到规定台数的不得再增加台数;其它要求按文件规定办理”。如果您有意开办单体网吧,请及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来凤县文化体育局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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