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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县城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公告(第1号)
发布日期:2016-07-21 14:37:30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相关规定,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近期召开价格听证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名额的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20人。其中:消费者11人、经营者2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1人、政府部门及其他人员5人,旁听人员不限,新闻媒体2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或与人合作完成听证内容调查并表达意愿;热心公共公益事业。

    三、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消费者由县发改局采用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经营者由县自来水公司推荐;利益相关方由县住建局推荐;专家、政府部门及其他人员由县发改局聘请。旁听人员待2号公告确定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后,自行到达会场旁听。

    消费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发改局进行报名登记,也可通过电话及传真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供姓名、性别、职业(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8月5日。

    地点:来凤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713室)

    联系电话:0718—6288871 15172964100

    联系人:熊平

    特此公告。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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