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相关规定,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近期召开价格听证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名额的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20人。其中:消费者11人、经营者2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1人、政府部门及其他人员5人,旁听人员不限,新闻媒体2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或与人合作完成听证内容调查并表达意愿;热心公共公益事业。
三、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消费者由县发改局采用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经营者由县自来水公司推荐;利益相关方由县住建局推荐;专家、政府部门及其他人员由县发改局聘请。旁听人员待2号公告确定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后,自行到达会场旁听。
消费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发改局进行报名登记,也可通过电话及传真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供姓名、性别、职业(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8月5日。
地点:来凤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713室)
联系电话:0718—6288871 15172964100
联系人:熊平
特此公告。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