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原国家计委《旅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2303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湖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发[2015]99号)、《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鄂价办[2015]103号)《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7年9月12日,在县旅投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了制定来凤县杨梅古寨4A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观光车票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消费者协会推荐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15人(其中消费者7人、经营者2人、利益相关方2人、专家1人、政府部门及其他人员3人),旁听人员9人,新闻媒体2家(县新闻中心、县电视台)。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既有普通居民,又有专业人员,既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又有个体工商户,既有人大代表、又有政协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会参加人15人,因事缺席1人,实到14人,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会议如期举行。县物价局局长向志平、副局长洪瑜香、县旅游局副局田华及县发改局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本次听证会听证人。来凤县新闻中心、来凤县电视台参与采访报道。听证会上,成本监审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定价方案提出人陈述了定价听证方案,随后,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定价听证方案充分发表意见,进行了解咨询。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的意见
14名与会人员就听证人提出的三套定价方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其中:赞成定价听证方案(三)的11人,赞成定价听证方案(二)的1人,三套定价方案都不同意的2人。听证会上他们各自阐明了理由。认为:一是本次听证会组织有序,材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所拟定的杨梅古寨4A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观光车票价格适度;二是制定杨梅古寨4A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抢抓鄂西生态旅游圈的大好机遇,三年内创建“湖北旅游强县”、五年内争创“中国旅游强县”战略部署的需要;三是大力发展旅游业可以带动我县其他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四是大力发展旅游业可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14名听证会参加人对价格主管部门的定调价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一是定价时要充分考虑成本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广大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二是价格调整时要控制调整频率和幅度,保证其价格基本稳定;三是要落实好国家对特定群体减免和优惠政策;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价格政策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听证会参加人还对经营单位(县旅投公司)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旅游门票价格政策,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完善、更舒适、更实惠的旅游休闲享受。
三、听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所提意见的处理建议
听证人认为,本次听证会上绝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来凤县杨梅古寨4A级旅游景区定价方案(三),即:来凤县杨梅古寨4A级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门票价格以80元/人、次(含利、税)为最高限价;景区内观光车票价20元/人、次(含利、税),乘坐观光车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消费者持当日观光车票在景区内的所有乘换点不限次乘坐。听证人将予以采纳;对其发表的客观中肯、合理合法的意见和建议,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吸收。对极少数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景区内观光车票价格20元/人、次偏低,建议定为30元/人、次,因不符合成本定价原则,听证人将不予采纳。对听证会参加人向经营单位(县旅投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人将要求其予以重视、研究和采纳。
综合考虑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发表的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向县人民政府呈报来凤县杨梅古寨4A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观光车票价格定价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我局下达批文执行,并报省、州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