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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9-09 16:15:1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恩施州纪委关于印发<恩施州招标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时间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

  二、专项治理范围

  2013年以来我县开展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项目以及应该招标而没有招标的项目。

  三、专项治理重点

  1、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借用多家资质投标,多个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业绩、信用材料等骗取中标。

  2、恶意捏造事实投诉举报,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等行为。

  3、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擅自提高资质等级、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操纵评标专家为特定的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等。

  4、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的行为,特别是与投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等串通,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评标后透露评标内容等。

  5、招标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特别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一托了之放任自由,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招标方的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不向行业监督部门报告的;串通授意代理公司为特定投标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等。

  6、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失职渎职等。

  凡在招标投标领域有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

  对涉嫌违纪的党员主动交代本人问题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其他涉案人员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等可以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718-6271945,18120525519

  电子邮箱举报:来凤县纪委门户网站“我要举报”栏目

  信件或直接举报:来凤县武汉大道18号行政中心纪委信访室

来凤县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201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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