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凤县公安局打掉以郎俊峰、陈玖林为首的犯罪团伙,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郎俊峰、陈玖林、刘洪森、吴金亮等25人,并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依法查明,以郎俊峰、陈玖林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来凤及周边县市涉嫌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为依法查清该犯罪团伙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敦促该案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到来凤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对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敦促对该犯罪团伙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
3、欢迎社会各界和知情群众向举报该犯罪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的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
来凤县扫黑办:0718-6298139
来凤县公安局扫黑办:110,0718-6282998
2、邮箱举报
lfga_110@sina.com
3、当面举报
来凤县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中心
地址:来凤县公安局刑侦大队(B207室)
4、举报材料邮寄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2号
收信人:来凤县公安局扫黑办
邮编:445700
来凤县公安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