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
mjx787710 | ||
来信主题 |
关于五奖的发放 | ||
信件编号 |
XZX000224 | 信件公开 |
是 否 |
受文单位 |
教育局 | 来信时间 |
2017-01-03 00:34:14 |
来信类型 |
咨询 | 办理状态 |
已办理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杨县长:
您好!打扰您宝贵的时间甚感不安,我是一名普通的小学教师。近段时间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们这群职称很低的教师群体,除了向您倾述别无它途。 又要到过年的时候了,本该是喜庆新春合家团聚的大好日子,但我们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关于五奖的发放一直是我们心中永远也抹不去的伤痛。为什么其它单位五奖都是平均发放,而我们教育界却要按职称发放。对于年轻教师来说这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情,因为一个学校课代得最多的,事情最繁杂的永远都是年轻人。本身平时工资就低一大截,到年底光五奖又要低一万多元。即使同年参加工作的两位老师,因为职称不同,差距也是好几千。本来职称评定就是很多教师的一块心病,个中原因在此就不一一细说。 五奖的发放不求按劳分配,只求像其它单位一样平均发放,这是我们2017年最大的心愿,能实现吗?希望杨县长能关注并解决! 祝您: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17年1月3日 |
回文单位 |
教育局 |
办理时间 |
2017-01-06 08:54:00 |
处理结果 |
关于 关于五奖的发放 的回复 尊敬的mjx787710网友:
教育局于2017年1月4日收到县长信箱转办件“关于五奖的发放”,现按政策回复如下:
一、关于“五奖发放问题”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在年绩效工资总量外保留奖励性补贴》(鄂政办发[2011]126号)、《关于规范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和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4]98)、《关于规范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和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来人社发[2014]143号)的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符合发放文明创建、档案达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条件的可以参照机关规定奖励性补贴相关规定执行。发放政府目标奖、党建先进单位奖必须由单位主管部门报目标考核责任主管部门(目标考核办)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发放。据了解,我县其他单位的五奖均是按工资进行测算并发放的。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文明创建、档案达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党建先进单位奖按个人核定的基数发放到个人账户,目标考核奖由学校考核教师到个人后,根据教师个人的业绩发放。
至于信中所说的年轻教师代课多,事情繁杂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70%)和奖励性绩效(30%)两部分,基础性绩效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用于奖励教师担任班主任、课时、出勤、个人业绩等,考核到教师个人,多劳多得,不得平均发放。
如有疑问,也可到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咨询。电话:6272872
来凤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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