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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山寨社团”来凤举报平台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8 09:12:56 浏览次数: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宣传文化环境,打击败坏社会风气、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特在全县开展文化类“山寨社团”清理整顿工作,请全县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举报对象:违反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文化类“山寨社团”。主要包括:在境内未注册登记、已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但仍以社会组织名义在县内范围开展活动的组织、在境外成立但未登记备案擅自开展活动的组织、以文化类社会组织名义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企业;模仿国内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际”“世界”、“联合国”等字样及相近含义字样的文化类山寨社团。

  举报线索内容:山寨社团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等。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文化执法大队:0718-12318

  县民政局:0718-6281377、6271336

  县工商局:0718-6271066

 

来凤县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