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两违”整治工作,依法加大对“两违”查处力度,实现“两违”零增长工作目标,规范城乡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及县“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县“两违”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翔凤镇人民政府、县公路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两违”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7月11日
二、整治范围: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三、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不按规划许可建房,一律先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再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拆除措施。
四、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一律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拆除措施。
五、凡在本公告发布后仍然顶风违建的,一律采取现场强制停水、停电、停工措施,再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拆除措施。
六、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两违”办监督举报电话:6272880
特此公告
来凤县“两违”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凤县翔凤镇人民政府
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O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