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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9-03-25 浏览次数: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州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拟定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 负责制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
 (三) 负责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
(五)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七)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八)负责卫生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九)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健康来凤”全民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